经法院再审程序认定,‘中华贡’品牌在商标使用中构成侵权,维持原审判决。这一延续数年的知识产权纠纷案,再度引发市场对品牌保护与合规经营的关注。
本案中,原告方主张‘中华贡’商标与其注册在先的商标构成近似,易导致消费者混淆。再审法院经全面审查证据后认定,被诉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方式及整体视觉效果上均与引证商标高度相似,且双方商品属于同类或关联商品,侵权事实成立。
代理律师指出,本案凸显三个关键法律要点:
第一,商标近似性的判断需综合考虑音、形、义及整体商业印象。即便存在局部差异,若整体上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仍可能构成侵权。
第二,诚实信用原则是商标法的基石。在后商标申请人若明知他人在先权利仍申请注册类似商标,其主观恶意将直接影响案件定性。
第三,再审程序虽为纠错机制,但当事人需提供足以推翻原判的新证据或证明原判存在重大法律错误,方能启动再审。
律师建议企业在品牌创设阶段应做好商标检索,避免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对已注册商标应通过规范使用、及时续展维持其有效性;遭遇侵权时需及时保全证据,通过行政投诉或司法程序维权。
此案再次警示市场参与者:尊重知识产权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日益完善,任何试图通过‘搭便车’‘打擦边球’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终将面临法律制裁。